江南体育-北雄狼大胜波鸾猎鹊,利沃尔维阵斩宣告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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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金戈铁马北雄狼大胜波鸾猎鹊,利沃尔维阵斩宣告全胜,气吞万里如虎;仗剑长歌,纵马驰骋天下。一个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如果没有一把神兵利器,就好像一个绝色美女满脸菜色的穿着汗衫裤衩解放鞋在田里种地一样寒碜丢人,毫无魅力可言。所以这里要介绍的就是上古十大神剑,且其中每一把神秘的宝剑背后都有一个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

  第一位:轩辕剑

  大家都知道,我江南体育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前15世纪。那么这把神剑轩辕又是怎么来的呢?

  《越绝书》:“黄帝之时,以玉为兵”,近年来,由于在华东地区出土北雄狼大胜波鸾猎鹊,利沃尔维阵斩宣告全胜了大量新石器时代晚期玉器,其中更是有一件保存最精美的出土玉剑竟是是用整块岫岩玉打磨而成,有学者据此提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到青铜时代之间,有一段所谓“玉器时代”。当然,以当时的生产条件,玉器做的兵器不肯能大规模使用,所以黄帝部落所使用的兵器,大部分应该还是弓箭、木棒、石斧什么的,只有高级将领才能使用玉制兵器,而作为部落最高领袖,黄帝所使用的兵器是什么呢?

  非常之人使用非常之物,黄帝这个走在时代最尖端的大科学家所用的兵器,所用的当然就是超越了整个时代的伟大神兵——铜制青铜剑。

  轩辕剑虽然是天下第一神兵,材质却也不是什么稀奇宝贝,其实不过也就是由普通的铜罢了,只是由于当时天下间还有没有金属武器,它便自然成了天下第一锋利的武器。据《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可知早在黄帝时代,人们已经开始采掘铜矿使用青铜制品了——问题来了,根据现代考古发现,青铜器的使用最早出现在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代,那么五千年前的黄帝怎么可能采铜铸鼎甚而铸剑呢?所以有人认为史记的这段记载是西汉方士公孙卿为了讨好汉武帝而胡编乱造的,但是我认为公孙卿的这段话倒不全是空穴来风,或许我们的上古先民早在黄帝时代已经开始少量开采铜矿了,其理由如下:

  第一,黄帝采铜的首山位于今天湖北省襄樊一带,正是春秋时代楚国大量开采铜矿所在地,有着大量的天然铜矿石,从《管子·地数篇》记载中,我们已经知道,古代的金属矿区,在雷击或人工火引起的森林燃烧时,被大火熔为硬块的矿石为人类釆用,是很自然的事。所以,上古先民在这里偶然发现了铜这种金属并制成了鼎和兵器,并不是完全不可能。

  第二,现代考古曾在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铜的残片,这说明中国在五千年前已经开始少量使用铜制品了。既然大约同一时代的非洲埃及文明中已经制造出了金属镜子,我们怎么又能妄自菲薄,如此看低我们上古先民的智慧,从而武断地否认上述中国古代的传说史料呢?

  既然早在黄帝时代我们的上古先民可能已经开始采掘铜矿了,那么为什么直到殷商时代青铜器的使用才被考古发现证实呢?我认为这是由于当时生产力弱后,青铜制品无法大量生产,因而在那个时代就变成了只有象黄帝这样的大人物才能使用的天下至宝,也就是所谓的“神器”。既然是“神器”,那么存世量能有多少可想而知,经过五千年岁月的变迁,沧海桑田,大浪淘沙,我们如今怎么可能还那么容易找到它们呢?经过这么一分析,青铜礼器和青铜兵器为什么直到殷商时代才开始大量出土,道理也就显而易见了。

  前面咱们介绍过了,黄帝发明了剑,后来又发现了铜,那么以他的天才小脑袋,再发明一把青铜剑也就再简单不过了,据《广黄帝东行纪》:“轩辕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题铭其上。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后,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轩辕黄帝发现了首山的铜矿,然后用它铸了一把青铜宝剑,并在上面刻了些上古文字(应该是象形字), 有了这样超越时代的神兵利器,黄帝是纵横天下,争战四方,并且斩杀凶神蚩尤,威震天下,但是黄帝死后,轩辕剑也就“亦失去画影”,失传了,中国的第一把金属兵器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第二位:鱼肠剑

  

  越国有一位天才铸剑大师欧冶子,他曾采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铁,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为越王允常打造出了五把宝剑,包括三把长剑名湛卢、纯钧、胜邪(又名盘郢);两把短剑名鱼肠、巨阙。而公子光就在对越战争中得到了这其中最短也最锋利的一把,鱼肠剑。

  鱼肠这个名字,据北宋科学家沈括在其著作《梦溪笔谈》卷十九《器用》篇载:“鱼肠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文。取诸鱼燔熟,褫去胁,视见其肠,正如今之蟠钢剑文也。”此剑是因为剑身上的花纹尤如弯弯曲曲的鱼肠而得名,但另一个说法则认为由于它小巧得能够藏身于鱼腹之中,故而得名。

  不管是哪种说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鱼肠剑应该是一把小巧锋利的青铜匕首,小巧则容易藏匿,锋利则足以穿入王僚那厚厚的盔甲,当真是一把刺客的终极武器,神兵之中的暗杀之王。

  据《越绝书》记载,鱼肠剑铸成后,善于相剑的薛烛被请来为它看相,薛烛的相剑本领尤如通灵一般,他感受到了鱼肠剑中所蕴藏的可怕杀气,因此回答道: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

  看来,这把剑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它嗜血与暗杀的宿命。

  至于那把改变了阖闾一生命运的“鱼肠剑”,却被认为是一件不祥之物,被永远的函封于一个宝匣之内。或许是为了纪念这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吧,据说阖闾死后,还将鱼肠剑作为陪葬品之一,和他一起长埋在了地下。

  第三位:湛卢剑

  

  当年楚吴战争,吴国屡次入侵,楚昭王被吴国人弄得精神衰弱,睡觉都睡不安生,一日起床,却发现床头多了一柄寒光四射的宝剑,昭王心里有点发毛,忙召相剑大师风胡子入宫询问究竟,风胡子接过宝剑,脸色顿时变了。我们都知道青铜剑都是青色的,可是这把青铜宝剑竟然通体墨色,湛黑的刃口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阴冷的光芒,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死亡气息。

  风胡子大惊,忙问:“大王是怎么得到这把宝剑的?”

  “寡人也在莫名其妙呢?今天早上我一醒来就在床边发现这把宝剑,听说你相剑本事一流,你可认识此剑?”

  “当然认识,此剑名为湛卢……”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恐惧,风胡子说着说着竟不可遏抑的打起摆子来。

  昭王似乎没有发现风胡子的异样,又问:“哦,既然认识,那你可知此剑的来历?”

  “数十年前,越国铸剑大师欧冶子在湛卢山(位于今福建北部松溪县)为越王允常铸了五把名剑,越王将其中的三把献给了吴国,一把叫‘鱼肠’,也就是吴王阖闾刺杀王僚的那把不祥之剑;一把叫‘盘郢’,又名‘豪曹’,此剑虽属名剑,但色彩不匀、金属搭配不当,所以算不上宝剑,对活着的人无益,所以后来阖闾用它陪葬自己的女儿;最后一把叫‘湛卢’,乃是五剑之首,欧冶子毕生巅峰之作,也就是大王手上的这件宝物了。”

  “原来此剑竟有如此惊人的来历,但它怎么会离开吴国出现在寡人的宫里呢?”

  风胡子心里其实很清楚,吴剑入楚,此乃大凶之兆,预示着吴国的军队将要攻入郢都,楚国就要亡了。可是他明白自己千万不能这么说,否则自己的小命堪忧,于是他编了个瞎话忽悠昭王说:“恭喜大王,臣听说此剑乃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但是如果拥有它的君主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湛卢剑就会立即出鞘,离开这个无道之君,皈依有道之君。如今吴王阖闾弑君自立,又坑杀万人以葬其女,真乃无道之极,所以湛卢剑弃暗投明,来到了楚国,这说明大王真乃有道之君,是英明神武,寿与天齐,克敌制胜,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昭王听了风胡子的奉承,十分受用,当下赏了他一大笔钱,从此对湛卢剑爱不释手,随身佩戴,当成至宝,宣示国人,以为天瑞。

  因为风胡子这段精彩的马屁,湛卢剑后来被冠上了“正义之剑”的美名,说它明辨善恶,舍邪近正,择主而从,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拥有儒家正直士大夫的高风亮节——其实依我看,这把湛卢剑黑不溜秋,满身邪气,实际乃天下间第一不祥之物也。它的拥有者吴王阖闾和楚昭王后来都没得到什么好下场。据说近千年后,湛卢剑辗转依次流传到了西晋名将周处和宋朝抗金英雄岳飞的手里,自岳飞风波亭遇害后,湛卢宝剑就失传了,看到了吧,就连大英雄周处和岳飞也没得到什么好结局,都是这把不祥之剑给害的。

  第四位:干将莫邪

  

  当年吴国为了攻打楚国,拼命研究高科技武器,于是高薪聘请来武器专家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造神兵利器。这对伉俪可是被奉为春秋第一铸剑大师欧冶子的同门,那可是相当的厉害,他们决定借助吴王给他们的大批科研经费搞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创举,铸造两把超越时代的新式武器——铁剑。

  大家都知道,在春秋时代,军队使用的大多是青铜武器,钢铁兵器完全取代了青铜,还是西汉末年的事情。其实在春秋早中期,人们的冶铁技术十分落后,只能冶炼一种我们现在叫做“快炼铁”的东西,这种快练铁因为它不是在高温里边冶炼的,所以它里面还有很多的杂质,不是很纯的,这种杂质铁,它是不能够用来制作兵器的。所以近代考古发现,当时的铁剑,只是运用天下掉下来的陨铁。而冶铁制剑,在阖闾之前,那可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干将莫邪夫妇为什么想要研发出铁剑来呢,因为铁剑比之铜剑,那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学过高中化学的都知道,铜的硬度比较低,所以铸成的剑其锋利程度比铁剑那是差了一大截,为了改善铜性质,古人学会了在冶炼的时候掺入一些锡,这就是青铜,但青铜的硬度虽然提高了,它的脆性却也会随之增大,所以青铜剑如果太长,它在劈砍的时候就会容易折断。相比之下铁就不一样了,使它增加硬度的方法是提高它的含碳量,虽然它的脆性也会有所改变,可它却不像青铜那样明显,所以铁剑既能造得比青铜剑长,又能比它更锋利,两军对阵,铁剑武士肯定要更占优势一些。

  于是,干将和莫邪开始了他们艰辛的铸剑之旅,据说干将四处考察,走遍五岳三山,采来各地的优质精铜精铁,然后开始做实验:先选良辰吉日,等到太阳和月亮同时普照大地的时辰,才开始冶炼炉中的铜铁精英,他们带着三百个童男童女,日夜为铸剑的火炉装炭鼓风,不眠不休,就等着宝剑出炉、光寒照耀十九州的那个光辉时刻。

  三个月过去了,炉中的铜铁该咋样还咋样,一点没有融化的意思,干将莫邪的首次试验,宣告失败。

  干将急了,抱着老婆痛哭流涕:“为什么?为什么我费尽心机,就是炼不成铁剑,我可是给吴王夸下海口了,神剑不成,势不为人,555,我还天真地以为我们可以拿诺贝尔化学奖呢?”

  莫邪沉思道:“师傅教的《兵器冶炼知识概论》告诉我们,要使神物消融化合,必需要有人血肉之躯的催助才能完成。现在我们实验失败,是不是就是因为没有这样做呢?”

  干将说:“从前我们的师傅铸最后一把剑的时候,也是实验失败,结果他和师母双双跳入冶炉之中,这才将神兵铸成。所以至今他们的后代每到山上铸剑,总要素服祭炉,然后才敢开始生火。难道我们这次也要这么做才行吗?”

  “既然老师能为了科学而献身,我们又怕些什么呢?”莫邪凛然道。

  可是关键时刻干将却退缩了,他说:“不用那么极端吧,人的头发指甲乃父精母血,或许也可以熔化神物,何必非要以死殉剑呢?咱俩可是新婚燕尔,造人行动还未成功,何苦为了造剑而牺牲自己?”

  莫邪看了看心爱的丈夫,笑着说:“我说说罢了,放心,我不会为了一把剑丢掉性命的!咱们明天就剪了发爪丢进去试试看吧!”

  其实,莫邪嘴巴上这么说,心里已经暗自下了决心,她要瞒住丈夫,跳进那个神圣的冶炉中去,用自己的身躯和灵魂铸出天下第一的神兵来,因为铸剑,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伟大的事业,她什么都可以不要。

  夜阑如水,莫邪悄悄的爬了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丈夫,独自一人来到冶炉之旁,让三百童男童女一起鼓风,然后纵身跃入那熊熊的大火之中,蓦地,异光闪耀,照的整个天空亮如白昼,大地仿佛都在动摇,须臾,炉中腾上一道白气,直冲斗牛,到天半又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

  第八位

  干将突然冲出房间,大叫:“老婆,快出来一起看上帝!”

  童男童女们一起叫:“师傅,师母已经跳到炉子里去啦!”

  干将愣了半晌,才明白怎么回事儿,刷地跪倒在地,悲从心来,满脸鼻涕满脸泪:“老婆……”

  又有人叫:“师傅,你快看!”

  干将抬起头来,泪眼模糊间,只见炉中光芒散尽,铜铁已化,里面竟然躺着通红的两把剑。

  为什么莫邪跳进炉里,铁矿就溶化了呢?后人倒是有一个科学的猜测:高中化学告诉我们,铁的熔点是1500度,而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对落后,熔炉内的温度总会与这个熔点有一定的差距,这也就是古代炼铁总是难于成功的一个原因,但是如果真有人跳进熔炉的话,那么人体内像磷之类的物质,就可能会迅速燃烧,产生高温,并将炉内铁矿熔化。

  看到这儿,干将再也顾不上哭了,他大叫一声,冲上前去,用井华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如是七日七夜,干将不眠不休,日夜守护着冶炉,一刻也不敢离开。

  终于一天,炉中似乎看不见剑了,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神兵已成!

  狂喜的神情涌上干将疲惫的脸庞,他小心翼翼的取起这两把用妻子生命换来的神物,拂拭着,拂拭着……宝剑一阴一阳,阳剑上铸有如龟背般的花纹,阴剑上铸有如水漫溢的纹理。他将阳者取名为干将,阴者取名为莫邪。雌雄合璧,一如亲密爱人。

  阖闾听说了好消息,命人叫干将交剑。

  干将深情的抚摸着莫邪,喃喃的说道:“莫邪,我不能把你交出去,不能!哪怕我去死!”

  他将莫邪剑深藏起来,只将干将剑献给了吴王。

  阖闾接过宝剑,随手一挥,寒光闪过,旁边一块大石应声两半。今天咱们在姑苏城外的虎丘旅游景点还能看到这块石头,名字就叫做“试剑石”。

  吴王大喜,当即赐给干将一百两黄金。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没多久吴王就知道了干将私藏莫邪剑的事情,大怒,命干将交出宝剑,不然,死拉死拉地。

  干将无奈,只好取来剑匣,交给吴王。

  吴王大喜,忙打开剑匣。

  这时,奇迹突然发生了,莫邪剑“锵啷”一声从匣中跃出,化为一条青龙。干将趁势抓住龙须一跃而上,眨眼间,升天而去,不见踪影。

  

  阖闾傻傻的抱着剑匣,脑袋一片空白:“幻觉,一定是幻觉……”

  从此,吴王更加珍视这把遗留下来的干将剑,直到有一天,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孙子来吴国进行国事访问,看到了吴王的佩剑,眼馋得不行,阖闾想起从前叔叔季札“心许”徐君的旧事,觉得自己有必要学习一下前辈的高风亮节,于是大方的解下佩剑,交给季孙观赏。

  季孙流着口水看了半天,突然神情黯然,叹道:“这把剑真好啊!即使中原所有的铸剑大师加起来,也铸不出如此神剑来。这说明吴国一定能成就霸王之业。可惜美中不足,此剑的花纹中有个米粒般大小的缺口,这可是亡国的征兆啊!我虽然很喜欢这把剑,但绝对不敢带此不祥之物回鲁国,君王的厚意,我心领了。”

  阖闾听了这番话,怫然不悦,从此将此剑深藏宫中,不再使用,吴国亡后,便在世间失去了下落。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到了六百年后的晋朝,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西晋丞相张华发现在西北方向常有紫气冲天而起,直射斗牛之星。

  一位善于望气的奇人雷焕告诉他:“这是剑气。在豫章(今江西南昌)丰城方向一定藏有宝剑。”

  张华笑了:“好,那就给你个肥差,去那里做县令吧。”

  于是雷焕就做了丰城县令,四处寻找那光射斗牛之墟的宝剑。

  经过精密的演算,雷焕发现剑气源于县衙的监狱之中,于是他掘开地基,挖出一个青石制成的匣子,长约六尺,宽约三尺。

  他打开匣子一看,只见里面赫然是一把宝剑,光芒艳发,不可直视。雷焕详观剑文,发现这正是失传已久的“干将”宝剑,不由大喜,连忙带去给张华看。

  张华沉思道:“如果这就是干将剑,那么莫邪剑肯定也很快就会现世人间了,它们是一对来的。”

  两人于是携剑出游,四处寻找莫邪剑的下落。一天,他们路经黄河平津渡口,干将剑突然从鞘中跳出跃进水中,两人慌忙派人下水去捞,正这时,水面突然波浪翻涌,跃出两条巨龙来,张牙舞爪,五色炳耀,吓得众人连连后退。

  双龙向雷焕点了点头,好象在表示感谢,然后脖颈亲热地纠缠厮磨着,双双潜入水底不见了。

  从此以后,这对雌雄宝剑再也没有在世间出现过,想来神物终究是要回到天上去的。今天江西丰城县有一座剑池,池前有石门,据说就是雷焕挖出神剑的地方,大家如果有机会那去旅游的话可以去看看。

  

  第五位:赤宵剑

  众所周知,此剑为汉高祖刘邦的佩剑。当年,以公孙冶为首的五位铸剑大师,揉合天下数百种精石,历经八年终于铸出这把千古神奇兵器,刘邦用他斩白蛇,保性命,当真是个幸运的护身符,连项羽都杀不死他,最终“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开创四百多年大汉江山。

  

  第六位:太阿剑

  又名泰阿剑,是楚国的镇国之宝。世人都说,泰阿剑是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但是两位大师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说泰阿剑是一把诸侯威道之剑早已存在,只是无形、无迹,但是剑气早已存于天地之间,只等待时机凝聚起来,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此剑即成。晋国当时最为强大,晋君当然认为自己最有资格得到这把宝剑,但是事与愿违,此剑却在弱小的楚国铸成。晋君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向楚王索剑,楚王拒绝,于是晋君出兵伐楚,欲以索剑为名借机灭掉楚国。兵力悬殊,楚国大部分城池很快陷落并且都城也被团团围住,一困三年。城里粮草告罄,兵革无存,危在旦夕。

  这一天,晋国派来使者发出最后通牒:如再不交剑,明天将攻陷此城,到时玉石俱焚!楚王不屈,吩咐左右明天自己要亲上城头杀敌,如果城破,自己将用此剑自刎,然后左右要拾得此剑,骑快马奔到太湖,将此剑沉入湖底,让泰阿剑永留楚国。第二天拂晓,楚王登上城头,只见城外晋国兵马遮天蔽日,自己的都城宛如汪洋之中的一叶扁舟,随时有倾灭危险。晋国兵马开始攻城,呐喊声如同山呼海啸,城破在即。楚王双手捧剑,长叹一声:泰阿剑,泰阿剑,我今天将用自己的鲜血来祭你!于是,拔剑出鞘,引剑直指敌军。匪夷所思的奇迹出现,只见一团磅礴剑气激射而出,城外霎时飞沙走石,遮天蔽日,似有猛兽咆哮其中,晋国兵马大乱,片刻之后,旌旗仆地,流血千里,全军覆没。这件事情过后,楚王召来相剑名家风胡子问道:泰阿剑为何会有如此之威?

  风胡子说:泰阿剑是一把威道之剑,而内心之威才是真威,大王身处逆境威武不屈,正是内心之威的卓越表现。正是大王的内心之威,激发出泰阿剑的剑气之威!

  

  第七位:七星龙渊

  乃是复仇男身伍子胥的佩剑,当年伍子胥一夜白头,逃出昭关,来到了滚滚东流的长江边上,但见滔滔江水,茫茫浩浩,波涛万顷,竟无一舟踪影。伍子胥前阻大水,后虑追兵,急的直跳脚:老天爷,你别在玩弄我了,快发只小舟来救救我吧,老这么折磨我,有意思么你?

  危急时刻,前面缓缓划来了一条小船

  

  渔丈人,想来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他一眼就认出了伍子胥,不但把他渡过江去,还将自己的盒饭让给伍子胥吃。

  伍子胥如恶鬼投胎,狼吞虎咽了一番,感激涕零的说:“小弟逃亡,身无长物。此乃我父生前所用宝剑,上镶北斗七星,价值百金,请恩人收下,权且做个纪念。”

  

  图:七星龙渊,传说由欧冶子和干将联手所铸,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世巨龙盘卧,是名"龙渊"。

  渔丈人道:“吾闻楚王有令:得伍子胥者,犒赏千金。吾不图千金之赏,又怎会要你那价值百金的宝剑。况且老汉打鱼江中,要它何用!请你不要再拿这破剑恶心我了。”

  伍子胥羞愧难当,赶紧拜谢道歉,告辞走人,走了几步,伍子胥不放心,回头又补了一句:“倘后有追兵来至,勿泄吾机。”

  渔父神情怪异,点头应允。

  伍子胥刚刚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不对,回头一看,渔父已经将船弄翻,连人带船沉入茫茫江水之中。

  为了保守秘密,渔父竟不惜自沉江而死,壮哉!

  第八位 属镂剑

  先后成为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佩剑,他们用它杀死了两位大忠臣。

  第一位,就是伍子胥。

  当年,伍子胥劝夫差杀掉勾践,以绝后顾之忧,夫差不听,反跑去攻打齐鲁,妄想超过老爸,在中原也混个霸主来当当。

  另外一边,勾践一面励精图治重振越国,一面死劲给夫差送礼,甚至还送了个大美人儿西施给他,以迷惑夫差的心志、掏空他的身体。

  

  事情越来越糟了,夫差连年征战,又大建宫室,纵情声色,搞的吴国民不聊生,日渐衰弱。

  清醒的伍子胥认识到了眼前的危险,便趁着到齐国出差的机会,偷偷将儿子寄养在齐国好友的家中,免得自己绝后。

  这下子伍子胥作了件大错事儿了,齐国乃是吴国的敌国,伍子胥在这个当口把儿子送到齐国去,不是给夫差杀自己的理由吗?

  想来聪明的伍子胥早该预感到自己的结局了,从前他是日暮路远,如今他已山穷水尽——但他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走儿子就是为了让自己了无牵挂,尽自己的最后努力,再拼死进谏一次。

  夫差当然不会听伍子胥的,他野心勃勃,带着十万吴军,跑到山东与齐国大战一场,虽然最后胜了,但吴国已经元气大伤。越王勾践卧在他的薪床上发出了阴险的大笑。

  夫差在齐国大胜而归,得意之极,便召集群臣,大摆庆功宴。

  老大开心,小弟们当然要顺水推舟大拍马屁,席间,群臣你一言我一语,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

  煞风景的是,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日子里,偏偏有一个不识相的家伙,阴沉着脸,一语不发,生闷气。

  这家伙,当然就是伍子胥了!

  见此情景,吴王夫差不开心了:“伍相国屡次劝我不可伐齐,可如今寡人大胜而还,汝又有何言?”

  伍子胥委屈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解下佩剑,捋起袖子,举臂高呼道:“昔先王在位,老臣可上朝不执礼,只因老臣能决疑安邦。今大王远忠臣而近馋佞,行事颠倒,此孺子也,何类伯主,长此以往,吴国将灭,庙舍为墟!”

  夫差终于暴怒:“住口,你这个老贼,还在这里妖言惑众……”

  “大王!”

  “伍子胥,汝心怀奸诈,不忠不信,乃欲专权擅威,倾覆吾国!寡人忍之久矣,汝再多言,可欲寻死乎?”

  伍子胥几乎是狂喊:“大王,老臣忠心无二,可誓天日!”

  这时伯嚭突然走到伍子胥面前,淡淡一笑:“伍相国既是忠臣,何必托子于齐?”

  伍子胥一愣,这件事我做的如此隐秘,伯嚭怎么会知道的。

  伯嚭又一声冷笑:“这就是伍相国的忠心,只不过是对齐国的忠心!”

  伍子胥急道:“汝何意也!”

  “何意?伍相国通敌卖国,做了为何不敢认!”

  晴天霹雳!

  “我没有,我没有!……”伍子胥疯了一般叫。

  整个朝堂一片死寂,只有伍子胥的狂叫在回响,所有的朝臣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替他说话,大家都收了越国不少好处,这些好处已经足够堵住他们的嘴了。

  伍子胥无助的眼神从大家面前扫过,他看到了冷漠、嘲笑,还有无语的怜悯。

  这些与他朝夕相处了数十年的同僚,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的脸庞,今天他却好像一个都不认识了一般。

  人心,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最多变最看不懂的东西,它可以很暖,也可以,很冷。

  你死了,对大家都有好处,空出一个相国的位置,大家都可以官升一级。更何况你老是一幅盛气凌人所有人都错自己最正确的样子,实在是不招人喜欢。

  所以,无论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还是为了明哲保身,我们都没有必要为你出头。

  夫差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怖的杀气:“事到如今,汝还有何言!左右!取寡人的‘属镂剑’来!”

  伍子胥不叫了——他一生落寞,一生飘零,好不容易有了归宿,却转瞬成了过眼烟云;他忠心尽节,事吴三十八年,夙夜匪懈,晨省无愆,今反遭冤。这一切,业也,命也?知复何言。

  夫差把剑往地上一扔:“伍子胥!你拿去自处吧!”

  伍子胥拾起‘属镂剑’,赤脚批衣,一边儿往外走一面惨笑道:“天乎,天乎!吾始为汝父忠臣立吴,设谋破楚,南服劲越,威加诸侯,有霸王之功。今汝不用吾言,反赐我剑!我今日死,明日越兵至,掘汝社稷矣。”

  夫差一个劲的摇头,顿足:“疯了,伍子胥疯了!此疯汉也,死有余辜!”

  诚如夫差所言,伍子胥的确是一个疯子,一个可爱可敬的疯子。他的情感这样的真挚而强烈,他的仇恨这样的深沉而执著。他那样的聪慧,文韬武略,无所不知。可他又是那样的单纯而简单,人家伤害了他,他一定要报复,但为了那些曾在黑暗中给予他的小小情义,他亦能铭记一生,至死不忘。如此直白而强烈的爱憎,像孩子一样。

  这个世界上,绝不会第二个如他一般的疯子了。

  伍子胥回到家中,准备自杀。

  临死之前,他对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句遗言。

  这句话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一句名言,至今读来仍让人心魂荡漾,忍不住仰望长天,为之一恸!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意思是:我死后,你们须在我的墓旁种满梓树,等它们长大后就做成棺材,吴亡之后可用来埋葬吴国死难战士的英灵;再剜下我的眼珠悬挂在吴国都城的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攻入姑苏灭掉吴国……

  好一段风云激荡,鬼哭神惊的话语!人之将死,其言犹炽,怨毒之于人甚此哉!

  

  图:苏州古城东门,葑门

  说完,伍子胥拔剑出鞘,引颈自刎,殷红的鲜血飞溅而出,洒在他满头白发和一身白衣上,桃花点点。

  当最后一滴鲜血从他颈间涌出,他的眼前划过了很多人,一幕一幕,如同幻灯片一般:爹爹伍奢、哥哥伍尚、吴王阖闾、专诸、孙武,还有自己破郢时的英姿,那时候,他好年轻……

  三十八年前,伍子胥因为一个小人的谗言家破人亡,三十八年后,他又因为另一个小人的谗言,身首异处。伍子胥的命运,在人世间奇妙的走了一个轮回。

  伍子胥死后,吴国为越国所灭,但越国最大的谋臣范蠡却认为勾践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所以决定辞官远走,临走之前,也劝好友文种说:“人生命运有盛有衰,幸运至极必遭厄运。能够懂得进退之道,而又不失正义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贤人。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句践这个人人,脖子长长,嘴巴尖尖,看人像鹰,走路像狼,可以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你也走吧,否则早晚性命不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范蠡轻轻松松的就为我们创出一句经典成语,果然是个哲学家来的。

  对于范蠡的话,文种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是那种典型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人,他根本不相信句践会害他,反而认为范蠡很傻,到手的权位都不知道要。

  嘿嘿,这样更好,少了一个跟我争权的人。

  而范蠡走后,句践非但没有杀范蠡的妻儿,反而加封了百里土地给范家,这个地方叫苦竹城(今绍兴县娄宫镇),距离山阴城十八里。并下令:有谁敢侵扰我范弟弟的家人,严惩不贷!

  不仅如此,句践为了寄托自己对范蠡的思念,还叫工匠用黄金给范蠡铸了一尊像,开会的时候放在自己宝座旁边,就好像他没有走,还在和大家讨论政事一般。

  是呀,得不到都是最好的,离开了才知道想念,这跟谈恋爱是一个道理。

  文种见句践如此念旧,如此重感情,心中十分感动,他觉得范蠡这个人真的是多虑了,我们大王是个大大的好人,他怎么可能加害我们这些立有大功的忠臣呢?

  文种错了,很傻很天真的不是范蠡,而恰恰是他自己。

  既然已经大功告成了,句践就不再需要一个居功自傲的所谓忠臣了,他需要的是一个老实听话的手下,如果谁硬要跳到他的手上,他就会毫不留情的杀掉他,就像夫差杀伍子胥那样。

  可是文种并不懂得藏拙,他不但没有乖乖听老大的话,反而越发的骄傲起来,甚至经常迟到早退,动不动就耍脾气不上朝。

  这样的员工,老板怎么会喜欢,句践于是动了杀机。

  而朝中的小人们见句践开始不待见文种了,也纷纷开始进谗言,说文种心怀怨望,想犯上作乱来着。

  历史要重演了,当君主想要使坏却又苦于没有好点子时,总有所谓的奸臣跳出来一展身手。只是费无忌伯嚭们好歹在史书上留下了名字,越国这几个奸臣的名字却被史书自动忽略了。

  有人告状,这事情就好办了,句践很快将文种找了来,说:“你的胸中怀有阴谋兵法,能够消灭敌人,夺取国家。比如说你的灭吴九策,就为寡人攻破了吴国,端的是厉害的紧哪!”

  文种见句践提起了自己的功劳,还以为老大要封赏他,大喜,说:“嘿嘿,小意思啦,我胸中还有很多计谋还没来得及用,吴国就灭亡了,可惜……”

  句践笑:“没什么好可惜的,寡人有个主意,您不如到地下去,为越国的先王对付吴国的祖先,也免得浪费了您的高才,如何?”

  啊……晴天霹雳!

  范蠡说中了,没想到句践这小子真的要杀我……

  这可真是乐极生悲了,只见文种痛苦的伏倒在地,继而仰天长叹:“哎呀,我后悔呀!要是早点听范蠡的话,我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了。我这就叫做不听好人言,自食其果在眼前呀!”

  句践不理他,扔下那把曾饱饮伍员之血的属镂剑,昂首而去。

  “属镂剑?”文种捡起宝剑,突然大笑:“居然是那把杀死伍子胥的属镂剑?哈哈哈哈,我用反间计害死了伍子胥,如今这把凶器居然又加诸到了我的项上,莫非天意乎?哈哈哈哈……”

  同伍子胥夫差一样,临死之前,文种也留下了一句遗言:“南阳之宰而为越王之擒!后百世之末,论者必以吾配吴子胥,而忠臣必以吾为喻矣。”

  意思是:我这个楚国南阳的地方官,现在竟然被越王擒获了!百世之后,后人们一定会拿我和伍子胥相提并论,忠臣们也一定会拿我来作比喻的。

  真不要脸,自夸是忠臣,还拿自己和伍子胥比较,他比的过伍子胥么?

  事实是,后人说文种不智的远比说他忠诚的要多的多。

  事实是,文种虽然也是个人才,却必将笼罩在伍子胥和范蠡的光环之下,根本没办法如他所愿流芳百世。而他的那句遗言,也没办法成为千古名言,而默默无闻的流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文种伏剑自杀后,句践大喜,将其埋葬在山阴城外的西山,又发楼船卒三千余人,为文种建造了一条呈鼎足状深入山底的墓道,后人因此将这座山称为种山。

  

  传说,文种葬后一年,伍子胥从海上驾潮而来,冲开文种的坟墓,把他带走。这两个生前的冤家,死时同死于一把宝剑,死后居然又携手同游于海上。伍子胥在前,曰“潮”;文种在后,曰“汐”。两人生殊途,死同归了,真可谓造化弄人。

  

北雄狼大胜波鸾猎鹊,利沃尔维阵斩宣告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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